票据转让中的没有真实交易背景是否会影响票据效力
山岳盛动态 [2023-01-07]
关于这个问题,最高院在(2007)民二终字第36号案件中认为,根据票据无因性理论,票据的基础关系独立于票据关系,票据基础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的效力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根据《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行为应有真实的票据原因关系,即真实的交易关系。但该条规定应属管理性法条,基础关系欠缺并不当然导致票据行为无效。根据《票据法》第十三条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票据基础关系(包括票据原因关系)的效力不影响票据关系本身。
尽管票据法第十条规定,票据的取得需要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支付对价,但因为票据具有高度流通性及票据的文义性、要式性等特征,票据的取得方式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